第141章
叶琳娜袖子一沉,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拽她。
“吱吱!”
低头望去,竟然是一只蝙蝠。
蝙蝠用爪子死死抓住她的袖子,倒挂在叶琳娜身上。
它长得毛茸茸的,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仔细观察并不丑陋,反倒像条可爱的黑色狗崽,还多了一对翅膀。
叶琳娜甩了甩袖子,蝙蝠随即飞起来,从它的身上落下了一张纸条。
蝙蝠吱吱地飞到纸边,冲着叶琳娜挥了挥翅膀。
“你是送信的?”
蝙蝠激动地跳了两下。
纸条是对折过两次的信纸,带着馥郁的玫瑰香气。叶琳娜展开信纸,娟秀而华丽的连笔字出现在面前,洋洋洒洒地写满了一整页。
“我亲爱的朋友,多日不见甚是想念。近来我琐事缠身,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你知道的,世界总有那么多变故,我们的人生就像暴风雨里的一叶扁舟,无助地承受大海狂暴的波涛……”
写信人感叹了许久世事艰难。
“而友情则是救生索,能够在危机之中拯救我们的性命。这根绳子有的时候可靠,有的时候脆弱,啊!它和海洋的天气一样阴晴不定!您永远也不知道,您珍惜的朋友是否同样珍惜您!”
叶琳娜揉了揉眉心。
好像有点晕字了……
“不知道您的酒馆在夜晚是否欢迎客人?与你在三角集市见面后,我日夜思念着你。期待的心情叫我整日心神不宁,可炽烈的太阳又让我不得不压下对你的思念。
“愁苦中我派出我愚钝的使者,希望它能将这封思念的信传到你的身边。期待你的回信。你忠诚的朋友,维多利亚。”
叶琳娜:“果然是维多利亚!”
在所有认识的人里面,只有吸血鬼会这么絮絮叨叨了。
眼见传信任务达成,蝙蝠当即就要离开。
“等等,你不是还要收回信吗?”
蝙蝠:“吱吱?吱……吱吱!”
“愚钝的使者”倒没说错,这只蝙蝠呆呆傻傻的,看起来不是很聪明。
信纸的背面是空的,叶琳娜刚想顺手写在背面,一下子顿住了。
维多利亚这么重视她,还用了如此漂亮的信纸,她写在背面是不是太草率了?
叶琳娜找了一张新的纸,将酒馆晚上营业的消息写了下来,还附赠了弗拉基米尔大街传送阵的地址。
蝙蝠接过回信,飞快地从天井离开酒馆。
……
叶琳娜没想到的是,接下来一连数日,酒馆里都没有见到维多利亚的身影。
那只蝙蝠不是普通的蝙蝠,而是吸血鬼的使魔——他们用魔力和血液饲养的忠仆,本质是魔法生物,只是在外形上,吸血鬼喜欢将它们打扮成蝙蝠、黑猫。
使魔和主人联系在一起,维多利亚可以查看小蝙蝠的记忆。如果小蝙蝠弄丢了信,也至少知道她给她写了回信。
无论什么情况,维多利亚都该有所反应,为什么迟迟没有动静呢?
是食言么?吸血鬼想交朋友的模样都是伪装的,她其实对她并不在意?
回想起那双热烈的眼睛,叶琳娜并不觉得维多利亚在骗她。
维多利亚……出事了?
虽然维多利亚没有留下自己的住址,但血族本身数量不多,她还那么特立独行,说不定能通过六人定律找到她。
所谓六人定律,是“世界真小”的科学解释。
两个毫无瓜葛的人通信,虽然写信人完全不认识收信人,但可以把信件交给中转人,中转人再交给下一个人。经过测试,信件平均只需传递六次,就可以送到指定的接收人手中。
简单来说,联系世界上任意两个人,只需要六个中介就可以。
叶琳娜决定向客人们打听维多利亚的动向。
第118章
夜间营业后,酒馆受到了吸血鬼的青睐——这些家伙们对韭菜炒猪血和鸭血粉丝汤。
也不知道最初是谁发现了藏在酒馆里的美味,一传十十传百,血族一个接一个地慕名而来。
叶琳娜也没想到,只是用来处理废料的菜品竟然也有忠实粉丝。从此之后,炒菜套餐里有了一道固定的菜肴,鸭血粉丝汤作为可以加钱换购的汤,也随之进入了菜单。
角落里, 三个吸血鬼正在专心致志地吃饭。
两个吸血鬼一副吃慢一口就要饿死的模样,争先恐后地夹菜。另一个女人则显得淡定许多,不急不慢地看着面前两个朋友,文雅地细嚼慢咽。
“这是固定套餐,”慢吞吞的女吸血鬼说, “没人和你们抢,吃慢点啊,小心噎住。”
另一个血族充耳不闻:“韭菜炒猪血好吃死了!这真的是猪血么?我怎么觉得像人血。”
“如果吃起来和人血一样,那它就是人血。能再加一份么,这也太好吃了。”
猪血鲜嫩无比,和豆腐一样q弹嫩滑,经过大蒜、生姜、辣椒和葱花层层去腥,口感中没有一点腥臭味儿。韭菜裹着浓稠的酱汁,和热腾腾的米饭一起下肚,香得三分钟就能清空饭碗。
“吃完了, ”吸血鬼意犹未尽地点开菜单, “能不能再加一份?”
有经验的吸血鬼:“不能,据说晚上只能点套餐。白天的话,才能单独点菜。”
“什么!这不是强制消费吗?实在是太过分了!”
“谁叫你们点的是一荤一素,你们点三荤一素套餐, 三个荤菜都选韭菜炒猪血就好了嘛。”
“吃之前,谁也想不到这么好吃啊!你怎么不提醒我们?哼哼,我要往你的棺材里浇圣水。”
反驳她的吸血鬼理不直气也壮,率先倒打一耙。
“得了吧,浇圣水在西历年代才管用。”
西历是极西之母的统治时期,血族吸食鲜血的秉性被祂厌倦,教会的圣水成了对付吸血鬼的利器,高浓度的圣水对他们的伤害,比银器还要厉害。
不过,血族没有招惹过收藏家,祂也懒得延续极西之母对血族的惩罚。
现在,对特拉斯世界的吸血鬼来说,阳光和银器是唯二的天敌。
至于大蒜……
“哇塞,这个大蒜是糖醋味儿的,”好奇心重的吸血鬼大惊失色,“好好吃啊我的天!你俩也尝尝吧!”
他夹起一块晶莹的糖醋蒜瓣,送到朋友嘴边。
另一个吸血鬼:“咦!快点拿开!我最讨厌大蒜了!”
“呕——”对面的女吸血鬼干呕起来。
吸血鬼讨厌大蒜,和矮人喜欢啤酒一样,是刻在dna里的代码。
只有为数不多的另类,才能克服生理上的不适。
“切,不识货的家伙。糖醋蒜完全没有大蒜那种怪味儿啊。你们连猪血都能吃,怎么就不敢试试大蒜呢……”
“其实,在今天之前我也不吃猪血的。牲畜的血又腥又臭,新鲜的时候还好一点,凝固之后完全是一坨狗屎!”
谁曾料到,这家酒馆能把狗屎做成国宴。
就连最疯狂的魔药师,也不会想到用凝固的畜血炒菜。
“虽然人血更好喝,但价格也越来越贵,”女吸血鬼感叹道,“上周我花了三个金币才吃饱,那个小伙子夜熬多了,血里有股怪味。”
在厄托,只要不谋杀市民吸血,其余获取血液的方式都是允许的。有的吸血鬼会买人血喝,有的则饮用畜血。甚至会有贫穷的人自愿出卖性命,只要死者的亲属不予追究,法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情我愿的买卖,不会有人打扰。
“吃韭菜炒猪血也能填满肚子,你那三个金币能在这里吃几百顿呢!”
“就是啊,实在太划算了。”
吸血鬼愣了愣,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咦,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不用吸人了?”
一个永恒的血族难题……迎刃而解了?
“我靠!真的诶!”
畜血难吃,但和人血一样能提供能量。既然解决了难吃的毛病,那它完全就是人血的上位替代品嘛!
“停停停,我们以后吃这个就可以了么?”
“难道不是吗?你不是嫌猪血难喝所以只吸人吗?现在猪血也好吃了,那还吸人干什么?”
吸人,即便付了钱,也容易被人记恨。
至于猪……反正猪固有一死,把血喝了还是对这条生命的敬重呢。
三个吸血鬼的世界观受到了严重冲击。
自从诞生的那一刻起,永恒的渴血就成了挥之不去的阴霾。
只有智慧生物的血液能满足他们的味蕾,即便是再心善的吸血鬼,也无法完全克服人血的诱惑。
血岛圈养人类、征收血税,这让他们和人类为主的彭波斯帝国关系紧张,其他智慧生物也对吸血鬼有或多或少的偏见。毕竟,吸血鬼的食谱里包含了所有智慧生物。
现在看来,养猪说不定效率更高呢。
吸血鬼噎住:“原来……畜血炒一炒就能变好吃了啊。”
想到这儿,吸血鬼突然觉得面前的韭菜炒猪血没那么香了。既然幸福唾手可得,那以前过的苦日子算什么,算他能吃苦吗?这盘猪血一直在挑衅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