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秦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冒出来了,饭没吃几口,敬酒他也没来,这时候却又混在大部队里,背着手和人谈笑风生,丝毫不为方才“吃相难看”感到羞愧或尴尬,嘴上笑着说着,眼睛四处飘,飘到我和白姝这里,就大鸣大放地过来了。
“加个微信吧?”霓虹灯牌照得他脸发白,他轻叹一口气,像是做了妥协,笑着拿出其中一个手机(不是他吃饭时拿的那个手机),让我扫了他的码,之后也没通过我的好友申请就把手机揣兜里,问我读哪所学校。
我报出校名的同时他就点头表示了然,“在军工路吧?”
“是。”
“这样,你往这里走,走到第二个红绿灯右转。”他指向我身后,那条路不是我来时的路。
“先坐x号线,再倒x号线,这样比较快。”
这一次我是真的要感谢他,那天如果再晚一点到学校,我就吐地铁上了。
因为我觉得没什么能报答白姝的,就吃了那只大螃蟹,当天回到学校就上吐下泻,两眼发黑,寝室还都是上床下桌的格局,这就导致我不得不一趟趟顺着扶梯爬上爬下,折腾到后半夜才消停,天旋地转地抓着床边的栏杆才能保证自己不掉下去。
“俐俐,那家物流公司的实习你去不去?我准备去了。”
我这么说的时候寝室的灯还亮着,室友俐俐在打lol,听我能说话了,就摘了耳机抬头看过来,“你不考研了?”
“不考了。”我说,“我要找工作。”
俐俐是崇明本地人,工作方面一向很佛系,但就是不能一个人待着,其他两个室友都找了实习,平时不在学校,俐俐就每天跟着我泡图书馆,我看线性代数,她就在旁边看言情小说,哭得稀里哗啦。
“好呀!”她当即就愉快地决定跟我去实习,只不过最后我们谁都没有成为物流公司的跟单员,但这也都是后话了。
那天晚上直到寝室熄灯我的手机才嗡嗡震了一声。
我从枕头底下拿出来看,屏幕上绿色的提示灯一闪一闪,是秦皖通过了我的好友申请,并发了一个笑脸给我,黑暗里我迷迷糊糊,屏幕扎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想了很久,也发了一个笑脸给他。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聊天界面就只有这两个笑脸,但无论如何,这就是我和秦皖相识的开始。
第2章 链条的开端
秦皖再次发微信给我的时候,我已经大四了,在一家物流公司实习。
银行也好,物流公司也好,哪里的实习都是一样的水,与其说是学习业务,不如说是端茶送水,偶尔有前辈好心教你些东西,你兴冲冲记了一页半的笔记,下个礼拜就又被轮到另一个部门去,接着订发票,打水擦桌子,按日期排列文档,在完全不懂业务的情况下写但凡有个人仔细看就能发现驴唇不对马嘴的报告……
俐俐很享受这样的生活,说要是以后正式上班了也能这么轻松就好了。
而我,如今回忆起来,说不上享受也说不上痛苦,唯一记得的就是迷茫,不过我觉得用“麻木”形容更贴切,没有强烈的“我一定要”的饥渴,也没有强烈的“我绝不要”的呐喊。
和男人的关系也是如此,大一到大二之间我有过好几个男朋友,第一个男朋友比我大十岁,他是一个聪明机灵但内心空虚的无聊的男人,我的第一次也同样无聊,既没有“一道闪电撕裂夜空”的疼痛,也没有“一道闪电撕裂夜空”的快感。
第二天我回到学校也并无异常,上课下课,窝在寝室的床上用电脑看第一百遍《杀死比尔》,就是感觉上厕所火辣辣的,但两三天就好了。
我们在一起一年,记忆中他永远在喋喋不休,注意力不集中得像多动症儿童。
最后一次约会在肯德基,吃汉堡的时候他一次又一次回头往门外张望,以至于后来我每次想到他,想到的都是他尖细的嗓音,和转来转去的后脑勺。
汉堡没吃完他就出去了,说让我在肯德基等他一会儿,他办完事就来接我,可后来我再也没见过他。
我打了近一百个电话给他,感觉眼泪都快流干了,但半个月后就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到了快过年的时候,我在家收到一条短信,是他在狱中拜托朋友发给我的,说他那天不是不告而别,是被警察带走了,是经济问题,能力和运气都配不上野心的人,大多会有经济问题。
之后的几个男朋友就相当中规中矩了,有一个是同班同学,一个是学长,还有一个隔壁学校的,他们性格各异,容貌模糊,但都是自以为成熟的幼稚鬼。
隔壁学校的男朋友喜欢健身,以练就一身完美的肌肉为毕生追求。
我无法理解他的执念,因为在我看来“肌肉”和“男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他和我一起出去吃猪脚饭的时候总是热得浑身淌汗,可他不敢叫老板娘开风扇,每次都一边小声说:“你去,你去说。”一边推我,我相信他没用力气,但他的肌肉实在太强壮,好几次我都差点从板凳上摔下去。
他提出分手的契机也很搞笑,因为我没有第一时间给他秀肌肉的朋友圈点赞。
当时是国庆节,我回家了,不方便去他学校当面问他,就在微信里问他确定吗?他直接把我拉黑了。
国庆节最后一天他又把我从黑名单里放出来,问我知错了没有,我问他我们不是分手了吗?
之后就是好几天的鸡飞狗跳,他不分昼夜发微信,不回就打电话,跟我说,我是他唯一想到结婚的人,他是上海人,他妈妈问他为什么不找上海小姑娘,他说他只喜欢我。
后面这事是怎么结束的呢?我忘了,总之我们分手了。
后来我和一个学长在一起,他很帅,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短,因为他很快就发现我不是处女。
第一次发生关系后,他只看了一眼褶皱的床单就没再说话,坐在床边对着那台发不出声音的老电视机看了一晚上足球赛。
宾馆房间很小,我洗了澡便无事可做,不得不坐在他身边,在黑暗里看电视机阴沉的光线照在他阴沉的脸上。
没几天他就不再接电话,之后他约我出来,提了分手。
“可惜,你要是把第一次给了我,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负责。”他跟我说,阴沉而决绝地望着桌面。
我还是和之前几段感情一样诚挚地、声泪俱下地挽留了他,可他还是坚定地分了手。
半年后,他也发长篇大论的短信给我,说的话也和肌肉男差不多,说他经历了很多,可最后想到的还是我。
纯洁,他竟然用这个词形容我,我怀疑他在讽刺我,但结合上下文来看,他应该不是那个意思。
唯一一次不同,是我最后一任男友,他是我的同班同学。
那段时间我很能吃,看见什么都想吃,一顿饭要吃四个水煎包外加一份韩式泡菜汤,我们两个人的饭卡几乎全是我一个人吃掉的,他瘦得像竹竿,我胖得像相扑运动员,短短一个学期就像吹气球一样从一百斤胖到一百三十几斤。
可他总是看着我的,看着我肥胖得连头发都显得稀疏的大脸盘子,冲我笑,他是远视眼,戴眼镜的时候眼睛像婴儿一样又大又圆。
然而我们还是分开了。
那一次他母亲生病了,他要回家,赶早班火车,我实在是起不来,等好不容易从床上爬下来,睡眼惺忪地晃到宿舍楼下,他已经等了我很久。
之后他一路沉默,到校园巴士车站买票的时候,前面已经排成了人山人海。
“陪我一起买票吗?”我们站在人群最后,他笑着晃晃我的手,戴了眼镜的眼睛又大又圆。
我看了一眼根本排不到头的队伍,说不要,我要回去睡觉。
我还记得那天的朝阳很灿烂,很热,明媚得刺眼,他嘶吼着把他的行李箱砸在地上的样子也很刺眼。
他哭喊着问我为什么就是不爱他,可我当时只觉得他很丢人。
正如村上春树所言,人只要活在这世上,就一定会伤害他人。
经历了这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我竟然才上大三,可从那以后,我一个男朋友都没再谈过。
大三到大四这段时间我还是会去舅舅家,但很少了,因为他似乎比我还要不安。
“工作找好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晚饭已经结束,舅妈在厨房收拾,我和他一起坐在他敞亮的阳台上陪他喝他挚爱的花雕。
“我在实习了。”我如实说。不远处新天地的霓虹一闪一烁,变幻着迷离的色彩,对面楼的天台是一个露天网球场,一对穿白衣白鞋,戴专业网球帽的男女还在不知疲倦地切磋球技。
楼下星巴克比白天还要热闹,颇有情调的橘色灯光里,门又一次被推开,穿着驼色celine风衣的高跟鞋女郎一手端着印了绿色塞壬海妖的纸杯,一手轻巧地挽着皮包,像一只轻盈的梅花鹿一样穿过马路,跳跃着走进了街对面的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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